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下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 商誉减值准备
4.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5. 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这些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反映了企业对这些资产价值的永久性减少,因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内不得通过常规的会计操作对这些减值准备进行转回。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如何转回?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流程是怎样的?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否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