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设定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 行政法规设定权 :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如果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3. 地方性法规设定权 :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4. 行政规章设定权 :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设定权限均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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